四川省遂寧市近日發布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遂寧市主城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除明確具體執行時限的政策措施外,文件有效期一年。涉及購房補貼、稅收優惠、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比例等27項。2024年3月31日前,凡在市主城區購買首套或者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購買房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不含)以下補貼6000元/套;購買房屋建筑面積90—140(含)平方米補貼8000元/套;購買房屋建筑面積140(不含)平方米以上補貼10000元/套。在2024年3月31日前,購買新建地下車位的,每個地下車位給予車位合同價款3%的現金補貼。
《措施》提到,遂寧市主城區購房補貼(含車位補貼)政策,執行時間延續到2024年3月31日。2024年3月31日前,凡在市主城區購買首套或者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購買房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不含)以下補貼6000元/套;購買房屋建筑面積90-140(含)平方米補貼8000元/套;購買房屋建筑面積140(不含)平方米以上補貼10000元/套。
遂寧市繳納社保滿1年人員、新婚夫妻、新就業或新入職人員,在2024年3月31日前購買市主城區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所購住房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50元的財政補貼,單戶補貼最高不超過6000元;購買新建地下車位的,每個地下車位給予車位合同價款3%的現金補貼。
《措施》還提出,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2024年6月30日前,符合遂寧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繳存人家庭在遂寧市主城區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單繳存人家庭最高貸款限額50萬元,雙繳存人家庭最高貸款限額60萬元;二孩、三孩生育繳存人家庭最高貸款限額均在同等條件最高貸款限額上提高5萬元。
此外,遂寧市還將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2024年6月30日前,繳存人在遂寧市轄區內購買自住住房,可提取其家庭成員(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遂寧市轄區內有未結清的住房按揭貸款,可提取家庭成員(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住房按揭貸款。
降低第二套房首付比例。符合遂寧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繳存人家庭在遂寧市轄區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執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