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等部門發布通知,調整上海市普通住房標準。通知明確,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二是單套住房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
上海此次新政還明確,優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一是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10個基點,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30%。二是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30個基點,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50%。同時,為支持推進“五個新城”和南北轉型重點區域高質量發展,促進產城融合、職住平衡,在自貿區臨港新片區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賢、寶山、金山6個行政區全域實行差異化政策,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20個基點,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