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據“瓜州發布”消息,近日,甘肅省酒泉市瓜州縣發布激勵房地產業健康穩定發展若干措施,明確積極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讓利銷售,個人購買新建商品房、地下室、地下車位在定價基礎上優惠1%-3%,團購(10套以上)在定價基礎上優惠3%-5%。即日起在新州里三期住宅小區購房,最低可享受8萬元補貼(企業非貨幣補貼),截止日期2024年1月3日。
瓜州縣還將對農民進城購房獎補。對2023年、2024年確定的農房改造示范點農戶,自愿有償拆除舊宅退出農村宅基地且進城購房的,在6萬元/戶宅基地退出補償資金的基礎上,政府再補助4萬元。對進城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農民,由縣財政按購房者實際繳納契稅金額的50%給予購房補貼。
同時,瓜州縣將實施引進人才安居補助政策。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在本地購買首套房屋的給予購房補助,具體補助金額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級職稱人才補助15萬元,副高級職稱人才補助10萬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大學本科人才補助8萬元。教育衛生系統根據《瓜州縣人才引進暫行辦法》和《瓜州縣教育和衛生領域人才引進實施細則(試行)》發放生活補助不再發放住房補助。申請購房補貼的人才需在瓜州服務滿5年。服務不滿5年的退還部分購房補助具體計算方法為:應退補助=購房補助-(購房補助/5×實際服務年限)。凡在瓜州就業并繳納社保滿6個月的外地人員購買首套住房時可享受購房補貼購買“二手房”補貼標準為200元/平方米購買新建商品房補貼標準為150元/平方米購房補貼由縣財政以貨幣形式一次性發放。
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至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城區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文件要求,優化公積金繳存使用。靈活就業人員連續繳存時長滿12個月即可申請貸款,不再以繳存時間及系數核定可貸額度,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貸款倍數由17倍調整為30倍。單位繳存職工由原來的18倍調整為25倍。調整房屋套數認定標準,以借款申請人家庭名下購房地和繳存地實有自住住房數量作為房屋套數認定標準,對已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不再納入申請人家庭住房套數認定范圍。
瓜州縣將加大社會保障力度。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進城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農村居民,對購房人及其配偶個人當年繳納金額的50%予以一次性補助;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進城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農村居民,按個人當年繳納金額的50%予以一次性補助;對65周歲以上的進城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農村居民,按照當年領取養老金待遇金額50%的標準予以一次性補助。以上補助由縣財政按比例給與一次性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