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深圳兩部涉及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法規正式實施?!渡钲诮洕貐^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投資者保護條例》給前海的投資者提供更強保障,讓他們在這片“特區中的特區”經營投資更有信心,更加安心?!渡钲诮洕貐^人才工作條例》進一步破除制約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為深圳人才搭建更廣闊舞臺。
《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投資者保護條例》是深圳推進前海更高水平改革開放,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一項重要立法?!稐l例》對接國際高標準的投資經貿規則,在加強投資引導和促進、完善權益保障機制、提升監督管理效能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創新性舉措,以增強投資者的信心和安全感,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
為提升投資和貿易便利化水平,吸引更多企業在前海落戶和發展,《條例》簡化許可經營審批,建立并實施市場準營承諾即入制,對于特定行業許可經營項目,市場主體書面承諾符合要求并提交必要材料的,即可取得行政許可。同時,提升金融服務功能,促進跨境貿易數據聯通,允許前海符合條件的港資商業銀行拓寬信貸金融服務,依托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在前海推進建設跨境貿易大數據平臺,實現跨境數據互聯、單證互認、監管互助。
此外,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是2017年實施的原條例的“升級版”,以更好銜接黨的二十大關于人才工作決策部署和國家人才新政,在強化戰略人才力量建設、完善人才評價體系、提升人才服務質量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為深圳建設高水平人才高地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