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二孩三孩家庭購房者需求,近日,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住建局、區衛健局、區財政局聯合發布《甌海戶籍二孩、三孩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實行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按照細則,2023年9月7日到2024年9月1日期間,甌海戶籍二孩、三孩家庭購買甌海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在住建部門“商品房網上銷售管理系統”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新建商品住房的認定標準與征收契稅的認定標準相同,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購房)。甌海戶籍二孩家庭按購房款(購房發票金額)3%給予補貼,三孩家庭按購房款(購房發票金額)5%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甌海戶籍二孩、三孩家庭夫妻雙方僅享受補助一次,不可重復享受。
細則規定,符合享受購房補貼條件的甌海戶籍二孩、三孩家庭需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動產權證后3個月內向區住建局提出申請,逾期視同放棄補助資格。本次補貼,購房人具備申報條件且提出申請的有效日期為2028年9月1日前(含),之后本次補貼政策終止執行。
補貼對象僅限于符合國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由同一對夫妻共同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在購房及申領購房補貼期間夫妻雙方或單方為甌海戶籍,且第二、三子女落戶甌海,其中的“二孩”指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第二孩;“三孩”指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的第三孩。符合政策生育的多胞胎可以按生育個數計算,超過三孩的按三孩標準領取補助。(因參軍注銷甌海戶籍的,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