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人民政府網站,11月23日,欽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欽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公積金貸款等12項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文件要求,有序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支持和鼓勵在欽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及時響應借款人申請,盡可能采取便捷措施,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人民政府網站,11月23日,欽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欽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公積金貸款等12項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要求,有序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支持和鼓勵在欽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及時響應借款人申請,盡可能采取便捷措施,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
欽州市將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執行“認房不認貸”。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不含靈山縣、浦北縣,下同)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本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過住房,在欽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家庭住房套數由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查詢結果。
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期付款比例,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套數認定標準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新購買住房、新辦住房貸款的提取政策。自措施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暫緩實施《欽州市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應急防控方案》。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文件提出,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優化二手房帶押過戶流程。推進在欽銀行業金融機構實現帶押過戶,持續完善“帶押過戶”業務流程,在住房按揭貸款、網簽備案和不動產登記手續辦理等方面提供便利,加大帶押過戶業務宣傳力度。
欽州市還將穩妥推進城市更新。城市更新涉及的房屋征收,可以通過以購代建、發放房票等方式實施安置。
開展房地產促銷活動。組織開展迎新春購房活動,對購房人給予購房補貼。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優化購房入學模式。自措施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期間,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及契稅繳納后,購房者子女在2024年有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新生需求的,可以安排在購房所在地段學區學校入學,若學區學校學位不足的,按調配性生源以調劑方式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招生學校就讀。
合理調整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范圍。自措施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期間,適當放寬本市各區域商品住房價格備案范圍。
階段性緩繳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自措施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辦商品房銷售手續時,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6個月,采用等值可銷售房屋作為擔保,可以再次申請延期繳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不超過1年,已銷售部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同步繳納。
階段性調整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繳納時間。自措施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辦規劃許可手續時,采用等值可銷售房屋作為擔保,可以申請延期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所申請樓棟在辦理規劃核實手續前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