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臨汾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發布《臨汾公積金調整優化貸款政策》。文件提出,調整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次數認定標準。繳存職工家庭在全國范圍內沒有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記錄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時,按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實施多子女家庭貸款政策。借款申請人家庭有兩個及以上子女,并在本市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在存貸掛鉤基礎上上浮20%,但上浮后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貸款最高額度100萬元,不得高于房價的80%,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家庭月收入的60%。
同時,放寬“商轉公”貸款業務政策。2023年10月31日以前在臨汾市購買自住住房時已辦理本地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符合臨汾市公積金貸款條件,可申請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擔保方式僅采用房產抵押。
此外,臨汾市將調整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次數認定標準。繳存職工家庭曾有過的住房公積金裝修類貸款記錄,不再計入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