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沂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了《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政策的通知》,進一步調整了臨沂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通知明確,自2023年12月1日起,子女未繳存住房公積金購房的,不得以其父母名義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臨沂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關于調整
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政策的通知
各縣區分中心、機關各科室:
為落實山東省住建廳有關工作指導要求,根據建設部、財政 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 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等有關規定,現將我 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調整如下:
一、子女未繳存住房公積金購房的,不得以其父母名義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購買普通自住二手住宅商品房的,公積金貸款資金不再發放到借款人個人賬戶,發放到售房人賬戶或資金監管賬戶內。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臨沂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