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從擴大人才落戶范圍、放寬居住落戶政策、拓寬親屬投靠落戶渠道、加大穩定就業落戶支持力度、鼓勵投資創業落戶等五方面提出具體措施。
在進一步擴大人才落戶方面,通知明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依次在合法產權房屋、近親屬家庭戶、單位集體戶、人才集體戶、社區集體戶申請落戶。
一是持山東惠才卡、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人員或者全國其他市(地)級及以上人才;二是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人員以及技工院校、職業院校畢業生;三是具有專業技術職稱或者技術技能等級的技術技能人員;四是組織人事主管部門批準調入(含錄聘用)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干部和職工。
此外,在青大中專院校、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在校學生,本人可以落入學校集體戶;其他大中專院校、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在校學生及國(境)外同等學歷層次在校學生,本人可以落入各區(市)人才集體戶。
居住落戶方面,擴大可落戶房屋類型范圍,由居住性質的產權房屋放寬至合法產權房屋。合法產權房屋包括已辦理產權權屬的房屋和已辦理房屋轉讓合同網簽備案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房屋。產權證登記為商住、商用等類型的房屋,此次都在擴大范圍中,對于車庫、廠房、倉庫等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人員居住或者落戶規定的,不予辦理戶口登記。
此外,擴大穩定居住落戶范圍,穩定居住落戶由城區(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區)擴大至全市范圍,在城鎮租賃房屋居住并辦理租賃合同備案和居住登記的人員,申請人及配偶在本市無合法產權房屋的,在房屋租賃期間可以申請本人及其近親屬在城鎮其他近親屬家庭戶或者租賃房屋所在地的城鎮社區集體戶落戶。
親屬投靠落戶方面,進一步放寬被投靠親屬戶籍登記類別范圍。被投靠人戶籍登記在城鎮合法產權房屋、單位集體戶、人才集體戶、社區集體戶的,可以辦理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戶。
穩定就業落戶方面,取消中心城區限制,可落戶范圍擴大至全市。在城鎮穩定就業并辦理居住登記的人員,申請人及配偶在本市無合法產權或者使用權房屋的,在就業期間可以申請本人及其近親屬在城鎮其他近親屬家庭戶、單位集體戶、就業地的城鎮社區集體戶落戶。
投資創業落戶方面,新增鼓勵服務保障投資創業落戶。在青島市依法登記的商事主體,其負責人或所屬員工可以申請本人及其近親屬在單位集體戶或者其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城鎮社區集體戶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