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平樂縣人民政府網站11月16日消息,平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平住建〔2023〕13號 平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繼續施行購買縣城商品房享受契稅補貼等優惠政策的通知》。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桂林市關于促消費、促發展的決策部署,推動我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平樂縣十七屆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同意我縣繼續施行購買縣城商品房享受契稅補貼等優惠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標準
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購買縣城商品房享受契稅補貼等優惠政策參照《平樂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樂縣2022年購買縣城商品房享受契稅補貼等優惠政策>的通知》(平政辦發〔2022〕5號)執行。
二、執行時間
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凡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通過網簽系統備案達成的購買或交易行為,即購房戶繳交的首付款憑證、首付款發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發票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系統備案證明、契稅發票均要求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內。
三、補貼對象
僅針對在縣城城鎮規劃區域內購買一手新商品房、商鋪、車庫和車位的購房人。
四、材料提交
(一)凡申請契稅補貼的購房戶須于2024年7月15日前將相關材料提交到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住建局(42號)窗口統一受理辦理。窗口咨詢聯系電話:0773—7889517。
(二)提交材料清單:1.個人購房財政補貼申請表(需購房戶本人面簽并蓋手印);2.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3.契稅發票(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4.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證明(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5.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6.廣西增值稅普通發票(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7.購房首付款憑證(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8.購房戶身份證(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9.中國農業銀行一類卡帳號(留存銀行卡復印件)。
五、其他事項????????????????
請縣房地產行業協會及各房地產開發公司向廣大購房戶做好相關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協助購房戶收集、整理和完善好相關申報材料。未盡事宜請致電聯系縣住建局房產監督管理股,聯系電話:0773—788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