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饒市人民政府官方公眾號消息,江西省上饒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近日發布《關于調整改善型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等相關政策的通知》提出,凡在上饒市購買改善型自住商品房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不低于購房總價30%。異地公積金繳存職工在該市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參照本地繳存職工貸款首付比例執行。通知自2023年11月15日開始執行。
通知還集中調整了上饒市貸款最高額度,凡在該市購買自住商品房首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統一調整為70萬元;購買改善型自住商品房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統一調整為60萬元。對于異地公積金繳存職工在該市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也參照當地繳存職工貸款最高額度執行。
此外,通知還調整外中心人員貸款戶籍限制。外中心繳存職工在上饒市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不再要求購房人具有該市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