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消息,江西省撫州市南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支持南城縣購房需求的若干措施》,涉及購房補貼和契稅補貼。
文件顯示,凡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縣中心城區范圍內和鄉鎮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6年6月30日前(精裝修商品住房在2026年9月30日前)繳清契稅的購房人,由縣財政按購房面積分別給予200元/平方米和10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
南城縣將對3類購房群體實施差異化補貼標準。文件同時明確,補貼不重復享受和疊加,只可按最高標準補貼一次。
對于戶籍遷入群體,文件顯示,對2020年10月1日以來戶籍由本縣外遷入縣中心城區的購房人并購買縣中心城區范圍內和鄉鎮新建商品住房的,由縣財政按購房面積分別給予300元/平方米和15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
購房人為現役軍人、消防救援人員(指在編消防救援人員和入職滿3年政府專職消防員)及其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和子女)購買縣中心城區范圍內和鄉鎮新建商品住房,由縣財政按購房面積分別給予300元/平方米和15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
對南城縣戶籍居民家庭在2021年5月31日(含5月31日)之后,同一對夫婦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購房縣中心城區范圍內新建商品房住房時憑戶口本或出生證明,由縣財政按購房面積給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購買本縣鄉(鎮)新建商品住房的減半補貼。
契稅補貼方面,文件顯示,對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南城縣新建商品住房、商業用房、公寓,且在2026年6月30日前(精裝修商品住房在2026年9月30日前)繳清契稅的購房人,由縣財政給予其所繳納契稅50%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