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潮州市廣播電視臺11月12日報道,新修訂的《潮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和提取管理辦法》于1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5年。
根據《辦法》,潮州以家庭為單位,夫妻雙方都有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為60萬元;夫妻僅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為40萬元。
貸款期限以主借款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增加5年償還期為限,且最長不得超過30年。
對已辦理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不得申請第三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正常還貸一年后,可申請提前部分還款,還款次數最多為5次。申請人在貸款期限內,每年可申請提取一次公積金,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首付款和歷年還貸本息的總和。
申請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房齡不得超過20年,且房齡加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其它條件與一手房貸款政策相同。
購買自建房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