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廣西玉林容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容縣財政局發布關于印發《容縣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及車位財政契稅補貼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
文件顯示,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以及車位按已繳契稅金額的100%給予財政補貼。
文件顯示,購買商品住房財政契稅補貼的適用對象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當日)期間,在容縣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及契稅繳納的個人。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二手房、商業和辦公等非住宅類房屋、別墅。
購買車位財政契稅補貼的適用對象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當日)期間,在容縣購買新建車位(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不含二手車位),并完成商品房合同(車位)登記備案及契稅繳納的個人。
細則明確了申請補貼的期限。集中辦理財政契稅補貼手續的時間自2023年11月9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截至2024年1月31日未提交申請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購房契稅補貼和車位契稅補貼權利。
對購買現售和預售新建商品住房和車位的,商品房(車位)買賣合同簽訂和備案及繳納契稅起始日期為2023年10月18日,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
契稅補貼按先繳后補原則,購買人必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額繳納契稅。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后須在30日內進行合同備案,逾期未辦理的不享受相應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