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從廣東省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獲悉,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征求《關于明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5日。
《征求意見稿》明確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應不低于20%。
同時,提高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滿足佛山市繳存職工的貸款需求,提高首套及第二套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首套住房最高可貸100萬元(雙繳存職工家庭);二套住房雙繳存職工家庭最高可貸70萬元。對于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多孩家庭購買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和累計,即首套住房最高可貸130萬元(雙繳存職工家庭)。
《征求意見稿》還設置了最低貸款額度。為保障中低收入繳存職工的利益,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貸款額度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
此外,明確繳存余額計算規定,確定佛山市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等事項。遵循“先存后貸、存貸掛鉤”的原則,明確繳存余額計算規定,確定佛山市繳存余額倍數為10倍,明確不同繳存時間對應不同的繳存時間系數。
《征求意見稿》還明確佛山市流動性風險系數。為保障住房公積金資金安全,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根據佛山市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分級管理,結合資金運行狀況合理確定流動性風險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