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江蘇省揚州市寶應經濟開發區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發布了寶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的《關于對外來人員、落戶人才及多孩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給予購房補貼的實施意見》,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1年。
根據《實施意見》,對非本縣戶籍、在我縣繳納社保滿6個月及以上外來人員,在購買75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時,給予每套10萬元購房補貼。
對本縣戶籍、大專及以上(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人才,在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時,給予每套5萬元購房補貼。
對本縣戶籍、有子女未滿18周歲的二孩家庭,在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時,給予每套5萬元購房補貼;對本縣戶籍、有子女未滿18周歲的三孩及以上家庭,在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時,給予每套10萬元購房補貼。
《實施意見》明確,同時符合上述購房補貼條件以及《寶應縣引進就業創業人才住房保障實施辦法》購房補貼條件中2項以上的,按最高項發放購房補貼,不累加發放購房補貼。購買上述新建商品住宅必須位于寶應縣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方可享受購房補貼。
另據《寶應縣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給予購房補貼實施細則》,購房人享受購房財政補貼需同時滿足:1.僅限于購買寶應縣城市規劃區內通過公開招拍掛取得的國有土地及已獲得預售許可的新建的商品住宅。2.辦理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并開具了全款購房發票。3.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必須在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