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蘭州市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蘭政辦發〔2023〕158號)要求,蘭州榆中縣將有效落實“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繳納購房契稅的按照繳納契稅總額的50%給予補貼”的規定。
一、適用范圍
以蘭州市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確定的實施范圍為準。
二、補貼標準
買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合同網簽備案并繳納購房契稅的,按照契稅總額的50%給予一次性補貼。
三、補貼對象
自蘭州市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施行之日(2023年9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繳納購房契稅的房屋所有權人。
四、審核部門
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申請資料的審核。
五、資料審核
1.《榆中縣新建商品房契稅補貼審批表》(一式四份);
2.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驗原件,交復印件);
3.契稅完稅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4.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
5.本人的銀行卡(驗原件,交復印件,并注明開戶行及12位電匯行號)。
六、辦理地址及咨詢方式
辦理地址:榆中縣城關鎮棲云南路4號(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402室)。
咨詢電話:0931-5225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