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深圳發布官方公眾號發布《關于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 促進人才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將按規定為人才配租或配售保障性住房,擴大配租房源有效供給。對租住非保障性住房的人才,按標準發放租房補貼。
根據《意見》,深圳將從不唯地域引進人才、不問出身培養人才、不求所有開發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不遺余力服務人才五個方面提出30條意見,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
在服務人才的住房方面,深圳提出構建“安居無憂”的人才住房多元化保障體系。按規定為人才配租或配售保障性住房,擴大配租房源有效供給。對租住非保障性住房的人才,按標準發放租房補貼。出臺人才安家補貼政策。在人才、科技、產業集聚區域建設一批高品質國際化人才社區(小區),實現人才職住平衡。
同時,深圳也表示,加強市區聯動,著力解決青年人才子女入托入學、住房等實際困難,讓其在深圳安身、安心、安業。支持用人主體采取靈活方式引進青年科技人才,儲備一批未來發展急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