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舟山市發布《舟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征求<關于做好購房補貼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通知稱,經市政府同意,決定由契稅歸屬地政府對個人或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實行補貼,包括新建商品住宅購房消費補貼和二孩三孩家庭購房補貼。
文件顯示,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可享受購房消費補貼。
補貼標準方面,文件顯示,按住宅的產權面積段給予不同標準的購房消費補貼。購買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按已繳契稅100%標準給予補貼;購買90平方米以上的,按已繳契稅80%的標準給予補貼;單套補貼最高均不超過3萬元。購買的住宅以套為單位享受購房補助。
文件明確了享受購房消費補貼的條件。一是,2024年6月30日之前,舟山戶籍同一對夫妻在2013年11月19日(含)后生育二孩、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三孩的家庭,在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可享受購房補貼。符合二孩三孩家庭購房補貼和新建商品住宅購房補貼的可疊加享受。其中,二孩家庭給予一次性5萬元/套的購房補貼,三孩家庭給予一次性10萬元/套的購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