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據山東省濱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滿足職工住房剛需和改善住房的訴求,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濱州市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有關業務政策的通知,并自2023年11月1日起執行。
通知顯示,調整貸款額度的計算倍數,將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由“貸款額度=(主借款人賬戶余額+配偶賬戶余額)×20(精確到萬元)”調整為“貸款額度=(主借款人賬戶余額+配偶賬戶余額)×25(精確到萬元)”。
同時,調整單方正常繳存首套貸款最高額度。申請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單方正常繳存的,貸款最高額度由原40萬元提高至50萬元。
濱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出,提高“單方”繳存“首套”貸款最高額度是聚焦解決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問題,重點支持首套剛需住房,鼓勵新市民、青年人在濱州安居樂業,激活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調整后,申請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正常繳存家庭,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單方正常繳存,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申請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正常繳存家庭,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單方正常繳存,貸款最高額度40萬元。
此外,取消提取后申請貸款的時間限制。原規定“提取后需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時間限制取消。
通知還提出,推出“組合貸-組合還”提取業務。同一套住房,辦理了“公積金貸款+商業住房貸款”組合貸,申請按月沖還公積金貸款后,可辦理組合貸中的商業住房貸款按月委托提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