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安徽六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如下:
一、優化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政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可在購房合同備案之日兩年內申請提取,購買二手住房可在辦證之日兩年內申請提取,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支付金額,如申請住房貸款,貸款金額與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所購房款總額。
二、優化加裝電梯支持政策。加裝電梯可申請提取職工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加裝電梯實際支付金額。
三、優化提取住房公積金付首付政策。繳存職工在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政府存量住房、公寓式住宅時,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四、優化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繳存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個家庭年提取額提高到1.5萬元;對在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無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租住住房的,可申請按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全額提取,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期租金;租房提取由按年提取優化為可按月提取。
各管理部、機關各科室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發展意識和群眾意識,認真組織學習文件精神,熟悉業務流程,確保政策有效落實。要深入開展“紅色公積金、服務暖人心”活動,讓各項暖企惠民政策,廣泛知曉,讓更多家庭享受到公積金貸款的優惠政策,不斷增強廣大繳存職工對住房公積金服務的獲得感、幸福感。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