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廣東省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征求《清遠市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意見的公告,擬實行階段性購房補貼、購置車位補貼、契稅補貼;補貼政策有效期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上述征求意見稿提出,清遠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體,且子女未滿18周歲(計算時間截至商品房合同備案日),在全市范圍內購買新建住宅,繳納商品房契稅并提供完稅憑證的,由受益財政部門分別給予40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的消費補貼。上述補貼不重復享受,單戶財政補貼最高不超過2萬元,且不高于應繳購房契稅額度。
與此同時,在清遠全市范圍內購買已辦理首次登記的一手車位,繳納商品房契稅并提供完稅憑證的,由受益財政部門給予1000元/個的消費補貼。
此外,在2023年12月1日以前購買商品房(含新建住宅、新建非住宅或二手房)未繳納商品房契稅,在2024年2月29日前繳納契稅,并提供完稅憑證的,由受益財政部門按照契稅總額的30%給予消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