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行政立法和決策公開征求意見平臺,10月16日至10月27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銷售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行為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公眾征求意見。
意見稿提出,維護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合法權益。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銷售中介機構(以下統稱“售房企業”)銷售商品住房時,應充分尊重購房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權利。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人,售房企業不得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設置不平等條件等方式,要求或變相要求購房人自愿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限制、阻撓或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繳存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應享有與其他貸款方式購房的同等權利。售房企業應為購房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必要的材料,積極配合及時辦理合同網簽備案、不動產抵押權預告登記、階段性擔保等相關手續。
同時,南寧市提出,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可以通過撥打服務咨詢熱線0771-12329、0771-12345或者前往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網點等渠道,投訴舉報售房企業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協同相關部門,核實違規事實及情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向舉報人反饋處理結果,以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合法權益。
文件還要求,加大聯合懲戒力度。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維護本市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權益的事項納入本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范圍。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損害市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權益的違規企業和機構進行調查處理,責令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根據《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予以行政處罰,通知有關行政審批部門在糾正違規行為前暫停其新開發項目或樓棟的建設開發審批手續,并將違規行為記入企業信用信息檔案。
意見稿提出,提升住房公積金貸款服務質量。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引入第三方擔保機制,實現不動產抵押權預告登記辦結即可發放貸款,提高貸款發放速度。增加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承辦銀行,拓寬組合貸款受理面,為繳存人、售房企業提供多元化、更便捷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服務。
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宣傳。進一步加大對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宣傳力度,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以及電視、報刊、廣播、融媒體平臺等多種渠道,進一步公開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業務辦理流程、審批要件、服務網點、投訴渠道等信息。積極響應、熱心解答群眾的咨詢和建議。售房企業要積極主動了解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和業務流程,指導購房人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