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為進一步滿足繳存人在吉安市購買商品住房的購房資金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經吉安市研究,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具體事項如下:
一、階段性實行公積金“提貸并舉”。2023年10月15日至2024年3月31日,繳存人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后,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按照我市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確定,提取額與貸款額之和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在政策實施期間,如個貸率高于95%(含)時,此政策停止執行。
針對“提貸并舉”的申請條件,吉安市公積金中心解釋,申請人為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且涵蓋含靈活就業人員;所購住房為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凡符合本市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貸款條件的,本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后,可同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
貸款申請按“存貸掛鉤”、貸款次數(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不超過2次,計算范圍為全國)、房屋套數(房屋套數不超過2套,計算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償還能力、房屋總價及首付比例、貸款期限、貸款最高額度等相關規定執行。
二、擴大人才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受益范圍。從2023年10月15日起,凡學信網上認證為本科、大專學歷的本市繳存人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優先受理和放款,存貸掛鉤計算值可上浮50%,但不超過貸款最高額度,首付款與貸款額之和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
該政策申請條件:申請人需要是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含靈活就業人員);學信網上認證為本科、大專學歷,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辦理貸款申請時需向工作人員出示學信網查詢結果;所購住房為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和存量房(“二手房”);貸款額度可按存貸掛鉤計算值上浮50%,但不超過本市貸款最高額度。貸款申請需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貸款次數、房屋套數、償還能力、房屋總價及首付比例、貸款期限等)。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位獲得者、省委組織部選調生、全日制“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存貸掛鉤計算值按貸款最高額度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