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10月10日消息,為深入貫徹落實山東省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提振擴大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魯政發〔2023〕8號)要求,進一步擴大住房消費,更好的滿足職工剛性住房需求,經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研究決定優化調整公積金提取政策。
具體內容如下:
一、擴大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提取范圍
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的,可提取職工及其配偶、雙方父母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增設電梯費用中每戶實際分攤金額,有財政資金補助的需扣除補助部分。
二、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賃住房提取
新市民、青年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濰坊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按月提取本人及配偶上月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用于支付房租。新市民是指未獲得該市戶籍或獲得我市戶籍不滿三年的職工,提取時應提供本人戶口簿;青年人為年齡在35周歲(含)以下的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