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貴港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涉及公積金提取、購房貸款套數認定等10條措施。
貴港市擬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新建預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貴港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配偶在貴港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條件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含父母、子女賬戶)內余額,并委托貴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提取款項轉入售房企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于支付首付款。
文件提出,調整優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即日起,貴港市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不低于20%,利率政策下限按現行規定執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不低于30%,利率政策下限調整為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20個基點。
貴港市擬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貴港市轄區范圍內(三區兩縣市)名下無商品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在貴港市商業銀行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有序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支持和鼓勵在貴港的商業銀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與借款人自主協商變更合同約定,或者是新發放貸款置換原來的存量貸款。
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優化二手房帶押過戶流程。推進在貴港商業銀行實行帶押過戶,不斷優化辦理流程,加大帶押過戶業務宣傳力度。
引導房地產企業合理定價。即日起商品房實際成交價格不得超過公示的備案價。本通知施行前已辦理預(現)售的商品房項目,開發企業可以申請商品房銷售價格調整,重新申報可售房源銷售價格。房地產企業可以根據市場交易情況,每半年申請一次調整價格。
支持非住宅商品房規劃性質變更。公寓或辦公性質的非住宅商品房,為適應市場需求變化,可按程序調整為住宅性質商品房出售。
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對房地產企業存量融資展期。在保證債權安全的前提下,引導駐貴金融機構與房地產企業基于商業性原則自主協商,積極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進項目完工交付。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存量融資,可以允許超出原規定多展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