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泰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網站消息,山東省泰安市將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自10月8日起執行。關于公積金提取政策,文件提出,無房職工租賃自住住房可每年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或按月委托自動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新市民、青年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可按月全額提取月繳存額支付房租。泰安市執行“認房不認貸”。
一、關于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政策
(一)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泰安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租房提取額與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合并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
(二)無房職工租賃自住住房可每年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或按月委托自動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新汶礦業集團、肥城礦業集團按原政策執行。
(三)新市民、青年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可按月全額提取月繳存額支付房租。當月提取額按上月繳存額度計算。
新市民是指未獲得泰安市戶籍或獲得泰安市戶籍不滿三年的職工,提取時應提供本人戶籍證明。青年人是指年齡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的職工。
(四)進一步優化提取手續。通過政務服務共享能查詢到個人和配偶婚姻、房產信息的,只需提供身份證、銀行卡即可辦理租房提取業務。
(五)城鎮老舊小區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本人及配偶、雙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裝電梯改造。為保障政策順利落地實施,現對提取人擴大范圍進一步明確如下:
父母自住住房加裝電梯改造的,子女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改造費用;子女自住住房加裝電梯改造的,雙方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改造費用,所有提取人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個人實際出資(扣除政府獎補資金)。父母或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戶籍證明、出生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關于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居民家庭住房套數的認定
1、居民家庭購買商品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商業住房貸款購買過住房,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公積金信貸政策。
2、借款人(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數,以本市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顯示的住房總套數進行認定。
3、借款人(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或工作所在地、戶籍所在地非泰安市范圍的,不再提交《異地房屋情況告知承諾書》。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的認定
繳存職工家庭購買商品住房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多不超過兩次。
(三)征信核驗系統的使用
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總對總”要求,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征信核驗系統已通過測試,具備上線條件,正式啟用。職工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時,不再提供紙質版《個人信用報告》,以系統核驗征信為主。
本次調整未涉及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仍按原規定執行。本通知自10月8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