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提取等兩大方面,政策自2023年10月8日起施行。
住房公積金貸款方面,按照通知,支持購買居住類綠色建筑,繳存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一星級及以上居住類綠色建筑(新建商品住宅)的,計算最高可貸額度時上浮20%。
不過上浮后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合肥市規定的相應檔次貸款額度上限標準,即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六個月以上的,最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為55萬元,首套首次住房貸款最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為65萬元,符合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首套首次住房貸款最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為75萬元;借款人單方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為45萬元,首套首次住房貸款最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為55萬元,符合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首套首次住房貸款最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為65萬元。
同時,調整貸款計算基數。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剛性購房需求,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合肥市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在省直分中心租房提取額納入公積金賬戶余額合并計算貸款額度。
此外,延長二手房貸款年限,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最長為30年且貸款年限與房屋年限之和最長不超過60年。房屋年限在10年以內的,首付款不低于房價的20%;房屋年限超過10年在2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價的30%;房屋年限超過20年在3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價的40%;房屋年限超過30年在4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價的50%;房屋年限以房產證或房地產主管部門相關材料為準。
在住房公積金提取方面,推出償還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組合貸款提取事項“隨心取”服務舉措。將還貸提取次數由每年一次放寬至每月一次,繳存職工在累計提取額不超過實際已還貸款本息時可隨時提取公積金。
此外,擴大加裝電梯提取支持范圍。將繳存職工提取公積金用于加裝電梯提取政策的支持范圍,放寬到本人、配偶及雙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裝電梯。
按照新政,繳存職工每年可按不同提取類型申請提取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按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