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房首付款比例。對于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維持30%不變。
在煙臺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購房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同時調整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此項提取政策受益范圍擴大到本人及配偶雙方父母,即職工本人家庭、雙方父母家庭自住住房加裝電梯改造的,均可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本通知調整事項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已受理審批業務不予追溯調整。原《關于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通知》(煙住征〔2021]2號)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