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廣東省惠州市住建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印發《關于印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簡稱“《通知》”),涉及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優化房屋交易流程、開展住房團購活動、進一步完善商品房價格指導制度等13項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其中,《通知》明確,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在《關于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通告》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上浮20%,即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48萬元,夫妻雙方共同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72萬元。
根據《通知》,落實“認房不認貸”“階段性放寬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政策,更大程度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購房者合理融資需求;鼓勵在惠各商業銀行依法有序調整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引導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穩定居民消費預期。
與此同時,《通知》提出,鼓勵各縣(區)組織本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面向社會公眾開展購房團購活動,引導住房消費預期,房地產開發企業團購優惠價格可不計入商品房備案價格跌幅比例范圍;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促住房消費活動產生的營銷費用,按《惠州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申請撥付。
在優化房屋交易流程方面,《通知》還規定,推廣二手房“帶押過戶”模式,探索開展一手房“帶押過戶”新模式;規范二手房交易居間服務,嚴格落實經紀機構明碼標價制度,嚴禁經紀服務違規收費,鼓勵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一站式服務、一次性收費。
《通知》還提出開展住房團購活動。鼓勵各縣(區)組織本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面向社會公眾開展購房團購活動,引導住房消費預期,房地產開發企業團購優惠價格可不計入商品房備案價格跌幅比例范圍。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促住房消費活動產生的營銷費用,按《惠州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申請撥付。
此外,進一步完善商品房價格指導制度方面,落實一房一價、明碼標價的相關規定,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和審慎調價,支持非住宅商品房按市場行情進行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