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贛州市信豐縣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涉及首付比例、購房補貼等18條措施。
文件顯示,信豐縣將實施階段性住宅消費補貼。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在本縣城區范圍內,對個人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含二手房)的(以合同網簽為準),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繳清契稅,由縣財政給予50%契稅補貼。
同時,實施階段性非住宅消費補貼。助推實體經濟穩步發展,鼓勵居民購買車位(庫)停車,提升市容市貌,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在本縣城區范圍內,對購買商業(含辦公)、車庫、車位的個人,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繳清契稅,所繳契稅在10萬元以內的按照50%實施消費補貼,超過10萬元的按所繳契稅60%實施消費補貼。
實施階段性人才群體消費補貼。被信豐縣各單位、企業正式錄用(含聘用)的,工作滿一年以上(以繳納養老保險為準)的本科以上人才(以學歷證書原件為準),在我縣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經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確認無誤后實施消費補貼(已分配人才住房的,須憑退出人才住房相關憑證再申報消費補貼):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的購房人,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房屋建筑面積分別給予50元/平方米、2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消費補貼。已享受人才群體消費補貼的,不重復享受縣招才引智政策中相關購房補貼。
為吸引外來人員落戶。對非信豐本縣戶籍,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在信豐縣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購房面積給予3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購房補貼。
加大人口紅利補助。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對在信豐縣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且是信豐常住居民,符合二、三孩家庭群體條件。生育二孩家庭按照購房面積給予200元/平方米購房補貼(二孩為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生育三孩家庭給予購房300元/平方米補貼(三孩為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給予農村轉移人口落戶城鎮購房補貼。戶口未在城市社區居委會或鄉(鎮)居委會的居民,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在縣城規劃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并把戶口遷到城市社區居委會(以新落戶的戶口簿為準)的,由縣財政給予300元/平方米購房補貼。
支持居民換購住房。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本縣城區范圍內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按規定對其出售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所得部分予以退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