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江蘇省無錫市房地產調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顯示,此次政策措施主要分為六個方面:優化土地出讓政策、用足用好房地產調控工具箱、進一步滿足各群體的住房需求、加快城市更新建設和推動存量改造、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和調整改進相關管理辦法。
在優化土地出讓政策方面,進一步完善使用銀行保函繳納競買保證金政策,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見索即付銀行保函作為參與土地競買的履約保證方式;預申請的企業競得地塊后,可分期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
對城市更新重點片區、有特殊要求的重點地塊可采取帶方案掛牌的方式;對市重大項目可采取帶監管協議掛牌的方式。
《通知》提到,全市域取消限購政策。將經開區太湖街道、華莊街道移出限購區域;取消現有的購房限制性措施,居民家庭(含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市區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再對購房資格進行核驗;取消企事業單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套數限制。
落實“認房不認貸”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無錫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降低購買首套房首付比例。按照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對于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指導商業銀行有序下調存量房貸利率。
此外,將進一步加強各類保障房籌集和建設工作統籌,優先保障和解決新市民、青年人、新就業人群、常住人口等剛需人群的住房需求。
加快推進人才房多渠道、多方式供應,對各類人才實施分檔分類購房補貼;支持產業園區、院校、企事業等單位集中團購商品住房解決職工住房問題。
進一步落實房票購房政策,原則上不再新建拆遷安置房。建立房票購房“房源信息庫”,推進房票全城通兌,有效滿足被征收群眾多樣化安置需求。
采取租售并舉、租售一體的方式,探索建立商品房共有產權模式,有效滿足各類人才、新就業群體的住房需求。
在加快城市更新建設,推動存量改造方面,推動城中村改造工作。實施區域統籌和成片開發,積極創新改造模式,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城中村改造項目內土地可實施綜合評價出讓或帶設計方案出讓;促進各種新業態發展,實現可持續運營;加快解決公共配套設施不足等問題,切實提升百姓居住品質。促進商辦市場良性發展。優化商辦用地供應時序和布局,引導商辦資源與產業落地相結合,助力新興產業集聚和樓宇經濟發展;鼓勵支持存量商辦的改造利用。
此外,《通知》還提到,支持房地產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落戶無錫;激勵企業參與城中村連片改造、高品質住區、海綿城市、加裝電梯等項目試點。對發展業績較好、試點項目較多的企業,由市政府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