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文,正式實施“認房不認貸”政策措施。
公文稱,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動昆明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就優化昆明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擬購房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二、居民家庭成員可向擬購房所在縣級行政區域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或授權委托他人查詢名下成套住房套數,并獲取查詢結果。
新政自《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下發之日起一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