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通知》。調整限購政策,在本市市區購買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普通購房人,不再審核購房資格。此外,調整限售政策,銷售登記起始時間在本通知發布后(含當日)的房源,取得不動產權證后可上市交易。調整信貸政策,落實國家信貸政策最新要求,調整優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調整價格政策,鼓勵優質優價,取消商品住房樓層差價率限制。強化住房保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民生改善。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現就進一步優化房地產調控政策通知如下:
1.調整限購政策,在本市市區購買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普通購房人,不再審核購房資格。
2.調整限售政策,銷售登記起始時間在本通知發布后(含當日)的房源,取得不動產權證后可上市交易。人才公寓等特殊情形商品住房需上市交易的,仍按相關政策和合同約定執行。
3.調整信貸政策,落實國家信貸政策最新要求,調整優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
4.調整價格政策,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鼓勵優質優價,取消商品住房樓層差價率限制。
5.強化住房保障,在發揮好現有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兜底保障作用的基礎上,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民生改善。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合肥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