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稱,“近期有關部門對深圳購房政策進行了相應的優化。離異三年內再婚或復婚家庭購房時,按照現有家庭的房產套數計算,不再追溯離異前家庭名下擁有房產套數。”
9月11日,從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深圳12345核實到,目前,深圳執行的政策為: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這意味著目前深圳并未改變離異三年內購房套數的計算方式。
此外,9月11日下午,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相關工作人員就上述事宜回應新京報記者時表示,一切以12345和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回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