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神農架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農村宅基地上的建房不納入住房公積金貸款房屋套數認定范圍。為滿足新市民購房需求,林區內農村宅基地上的建房不再納入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房屋套數認定。
同時,優化租房提取相關政策。提高租房提取額度和提取頻次。職工本人及配偶在林區內無自住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每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也可年底一次性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繳存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房租金額。
文件顯示,林區還將調整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政策。對《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辦法(暫行)》第二條中“屬本轄區戶籍人員”進行調整,調整為“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無戶籍限制”。
林區還將實施大學生留鄂穩業安居政策。在林區內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自畢業之日起5年內在林區購買家庭首套住房可按1.4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84萬元,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的規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