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據湖北省隨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消息,隨州市9月6日發布《關于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認房認貸”等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已申請受理尚未發放的貸款或提取,可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據了解,隨州市將調整優化“認房認貸”標準,即“認房不認貸”。繳存職工家庭購買住房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套數的認定不再考慮其已使用過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住房套數以本市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和商品房合同備案信息系統的查詢結果為準。
此外,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核定范圍:繳存職工購買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允許一次性補繳住房公積金,補繳金額計入可貸額度核定范圍。
據通知顯示,隨州市還將取消異地使用的戶籍限制;異地繳存職工在本市購買住房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存入資金1元即可開設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取消需一次性存入資金6000元限制。
另外,對于個人征信報告顯示的,逾期記錄中有2年內連續逾期3期或累計逾期6期及以上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取消離職賬戶須封存滿半年后才能申請辦理提取限制。推行靈活就業人員網上“自由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