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景德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包含六個方面26條措施。在進一步支持市場有效需求方面,《通知》提出,實施階段性購房補貼。執行期限延至2024年8月31日。政策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繳清契稅,屬首次購買的,給予200元/平方米補貼;屬改善型的,給予100元/平方米補貼;景德鎮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體,且子女未滿18周歲(截止2023年8月31日),購房時憑戶口本或出生證明,分別給予2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的補貼。
另外,《促進中心城區二手住房交易的若干措施》(景府辦字〔2023〕17號)政策執行期限亦延至2024年8月31日,政策期間個人購買中心城區范圍內二手住房,給予買受方100元/平方米補貼;售賣方本人 配偶或其子女在2024年8月31日前購買中心城區范圍內商品住房的,在二手住房完成轉移登記、新建商品住房網簽備案后,給予售賣方100元/平方米(按二手住房交易面積)一次性補貼。
實施財稅優化服務政策上,政策期間個人購買中心城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繳清契稅的,契稅實行先征收后補貼。此外,執行居民個人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
實施青年人才購房政策時,對2023年1月1日以后落戶中心城區的各類院校畢業生,與本市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就業人員;或辦理了營業執照,并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創業人員,政策期間本人購買中心城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碩士、本科、專科、中專(技校生),分別給予500元/平方米、4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20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購房補貼,房屋契稅按100%給予一次性補貼。
此外,通知還提出,對房屋征收安置對象采取貨幣化安置并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實施購房補貼;對搬離C D級危房的購房人實施購房補貼。
進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出,支持個人住房貸款需求,對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并已全部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此外,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實行“既貸又提”公積金政策;以“認房或認貸”認定公積金貸款次數;取消公積金異地貸款戶籍限制;商業個人住房貸款不影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三孩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調20%;引入預抵押第三方階段性擔保機制。
進一步促進市場良性發展方面,通知提出,鼓勵國有平臺公司、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單位等按照市場化原則回購出險房企、困難房企開發建設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公寓和棚改安置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