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明確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進一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減輕職工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資金壓力。
通知提出,在鹽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鹽城市域內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可以憑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含《商品房買賣議定書》),申請提取本人及符合提取條件的家庭成員(配偶及未婚子女;未婚繳存人的父母)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鹽城在《關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實施細則》中明確了提取額度、提取材料等具體內容。
提取額度:購房人及符合提取條件的家庭成員提取總額為截至《商品房買賣合同》(含《商品房買賣議定書》)簽訂日期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最高不得超過買賣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