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成都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正式對外公布。《征求意見稿》提到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繳存人租住住房每月提取限額由1000元調整為12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44萬元;未登記備案的租住住房,每月提取限額擬調整到1200元。
在支持租住住房提取方面,《征求意見稿》顯示,繳存人租住住房為未登記備案的,每月限額由1000元調整為12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44萬元。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額度在同期提取政策規定的額度基礎上,再上浮50%。
在支持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提取方面,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居民,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不超過增設電梯所產生的實際支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