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國管局資金中心)發布《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進一步規范提取行為的通知》。根據國家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相關精神,國管局資金中心提出,加大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租房消費支持力度。
具體措施有:職工租房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租房限額提取標準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到2000元,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支付能力,支持躉交房租,簡化提取交租辦事手續等。促進合理購房提取。在職工戶籍地所在省份的省會(首府)城市購房的,納入可提取的范圍。購買住房應用于真實自住,同一套住房頻繁交易或非家庭成員購買同一套的,明確了提取時間間隔及申請人條件。
通知強調,防范和懲戒違規提取行為。發現可疑情形的,需由職工補正相關材料。借助提取協查工作機制,通過多種方式核實提取行為的真實性。違規提取行為嚴重影響職工本人及其所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信用評價結果,進而影響單位和職工享有的服務權益。對騙提套取行為,按照規定從嚴實行懲戒措施。
國管局資金中心有關負責同志表示,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職工為解決職工住房問題而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須專款專用。開展主題教育以來,國管局資金中心深入調查研究,努力管好用好住房公積金。一方面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民生保障作用,進一步優化提取政策,滿足職工正常提取需求;另一方面規范提取行為,引導職工依法依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維護職工權益,促進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