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市司法局獲悉,《天津市人才發展促進條例(草案)》已起草完成,目前,經市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以市政府議案的形式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據了解,《條例(草案)》共七章,五十五條,包括總則、人才引進與流動、人才培養與開發、人才評價與激勵、人才服務與保障、法律責任和附則。本著“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則,《條例(草案)》在起草過程中,天津市司法局充分借鑒外省市做法,先后四輪次,對63家部門、單位和社會公眾廣泛征求意見,將天津市特色、成功經驗固化下來,并對國家有關規定加以細化,重點解決了人才發展的方向、動力、載體和保障等諸多問題。
據介紹,《條例(草案)》嚴格對標中央和天津市委的要求,體系完整、內容豐富、特點突出、操作性強,一旦出臺,將有力確保天津市人才發展促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天津市司法局也將配合做好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對《天津市人才發展促進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努力研磨出精良的立法作品,確保法規的每一條、每一款都能經得起實踐推敲和檢驗,并能得到有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