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等4部門下發了《關于成德眉資繳存職工在四市區域內非繳存地購房有關公積金貸款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成都、德陽、眉山和資陽市繳存職工在四市區域內非繳存地購房,可向繳存地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本次通知自2023年8月16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
據了解,為加快推動四川成都、德陽、眉山和資陽四市公積金同城化發展,為四市繳存職工提供便捷服務,結合四市實際,制定了相關政策措施。
通知稱,成都、德陽、眉山和資陽繳存職工在四市區域內非繳存地購房,可向繳存地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其房屋套數認定標準、房屋抵押擔保方式等執行繳存地公積金中心貸款管理政策,房屋抵押登記在房屋所在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所在地限額標準,由成德眉資四市公積金管委會另行公布。
此外,各公積金中心將依據通知制定實施細則,并建立流動性控制機制,以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90%作為流動性控制標準,高于該標準的可暫停執行本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