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十堰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提取業務的通知》,其中提到,允許適老化改造提取公積金,所居住住房被納入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項目名單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每套適老化改造住房不限次數提取,提取金額上限為1萬元。
《通知》提到租賃住房提取公積金和適老化改造提取公積金兩項。
在租賃住房提取公積金方面,《通知》提到:
(一)受理條件
1.租賃人及配偶在十堰市行政區域內租房地無自有住房的。
2.提取額度:租住普通商品房的,單身職工提取額度為1200元/月,已婚職工提取額度為2400元/月。租住本市保障性住房的,按照實際租金提取。
3.提取時限及頻次:提取額度從租賃合同當日算起(對日計算),同一套房,租賃人和代際人可按月提取一次上月房屋租金,或按年提取上一年度房屋租金。
(二)申請材料
1.租賃人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
2.租住普通商品房的,簽署《承諾書》; 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提供房管部門開具的正規發票;
3.提取人I類銀行卡;
4.代際互助提取,需同時提供代際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三)注意事項
1.租賃人夫妻雙方不動產查詢證明由前臺完成;
2.租房提取中的租賃人需年滿18周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條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不能單獨簽訂租房合同。
在適老化改造提取公積金方面,《通知》提到:
所居住住房被納入本市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項目名單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受理條件
1.提取申請人及配偶在本市無尚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且未向他人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
2.提取頻次及金額:每套適老化改造住房不限次數提取,提取金額上限為1萬元。
(二)申請材料
1.納入適老化改造名單的關聯人身份證;
2.提取申請人I類銀行卡;
3.代際互助提取,需同時提供代際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三)注意事項
納入適老化改造名單的關聯人信息,已錄入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受理業務時輸入關聯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系統會自動識別,不在系統內的關聯人不符合提取條件,不予辦理。
《通知》同時明確,通知于2023年8月7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