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推進實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省內“一體化”政策的通知。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辦理“南昌都市圈”異地互認互貸業務基礎上,推進擴大區域范圍,在江西省內實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一體化”政策,自2023年8月15日起實施。
通知提到,江西省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在南昌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住房的,可向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以下簡稱“貸款”)。
具體來看,一是省內其他城市的繳存職工在南昌市行政區域內購買住房申請貸款時,申請的貸款額度、貸款利率、還款方式和還款期限等享有南昌市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同等待遇;二是省內其他城市的繳存職工在南昌市行政區域內購買住房申請貸款時,應當由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及繳存明細(已經實現數據互聯的城市除外);三是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不能同時向兩個及以上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