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調整東莞市共有產權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購資格條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擬在銷售第二階段放寬申請人范圍至全市,并全面縮短各類申請人需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未來,東莞共有產權購房人的資格或進一步放寬,讓保障性住房政策更加普惠。
《意見稿》提出,共有產權房第一階段按現行政策銷售。首次銷售時,共有產權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仍按照現行政策進行定向分配和公開配售。三限房按照《東莞市三限房(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和分配試點方案》規定的銷售條件在項目所在鎮街(園區)進行定向分配和公開配售;
配建安居房以共有產權住房形式配售的,按照《東莞市存量配建安居房處置方案》規定的銷售條件,其中市屬配建安居房在全市范圍進行定向分配和公開配售,鎮屬配建安居房在項目所在鎮街(園區)進行定向分配和公開配售。
至第二階段,在東莞全市范圍調整申購條件銷售。共有產權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取得預售許可證滿 6個月,項目全部房源即可進入第二階段銷售.
其中,承購人應同時符合的條件包括,承購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申購前3年內在東莞市沒有住房轉移登記記錄;具有東莞戶籍的,在莞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1年;不具有東莞戶籍的,在莞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2年;近期需連續繳納養老保險6個月或以上;
以及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大?;蛞陨蠈W歷,中級工或以上職業技能,助理級或以上職稱,具有本市戶籍10年及以上
《意見稿》表示,符合上述基本條件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購人可按以下順序優先分配:符合原政策的定向分配條件;符合原政策銷售對象基本條件;具有碩士或以上學位,具有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有高級技師職業技能資格,有配偶或有共同生活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