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省梧州市人民政府發布《梧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我市促進剛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對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在支持多子女公積金繳存人家庭住房需求方面,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首套住房已結清再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32萬元提高至40萬元。
同時,允許公積金用作購房前期資金,為減輕職工個人及家庭首付資金周轉壓力,允許將住房公積金用作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前期資金,職工個人及家庭提取住房公積金后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此外,支持居民換購住房個稅予以退稅優惠,自2022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通知還提及,購房享受當地入學待遇,在市本級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房的,其適齡隨遷子女屬起始年級的,可憑材料申請入學,以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到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由本小區開發商配建的幼兒園、小學,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安排小區內業主子女就讀。
通知還鼓勵金融機構通過新增貸款、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計劃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予以支持,滿足房地產企業合理貸款需求,緩解企業融資壓力。推動專業增信機構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債提供增信,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融資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