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從晉城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傳出消息,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可享受“6項政策紅利”。
今年4月,晉城市被列為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全國試點城市。6月30日,晉城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晉城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實施方案》和《晉城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管理辦法》。7月30日,這些試點政策將落地實施。
試點方案明確了繳存范圍?!蹲》抗e金管理條例》規定應繳范圍之外的,達到法定就業年齡,在本市以個體經營、非全日制、新業態等方式靈活就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可以自愿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
實行協議管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靈活就業人員簽訂繳存使用協議,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靈活就業人員書面承諾主體資格,并按相關約定和規定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
開展靈活繳存。靈活就業人員根據自身從業方式、收入特點、繳存意愿等情況靈活繳存。繳存金額可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年公布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范圍內自主確定。繳存方式自主選擇,可按照繳存使用協議約定的繳存日期按月繳存,也可一次性躉繳一個住房公積金結算年度的繳存金額。繳存人按銀行托收或主動繳款方式進行繳款。
繳存靈活轉換。針對靈活就業人員從業狀態經常變化的情況,實行靈活就業人員賬戶與單位繳存職工個人賬戶靈活轉換、互認互通的政策,即原繳存時長依然有效,原繳存貢獻繼續作為核算貸款額度的依據,實現繳存人在單位繳存和靈活就業繳存之間無縫對接。靈活就業人員異地就業的,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轉移接續。本方案實施前已開戶的靈活就業繳存人員,應簽訂繳存使用協議,納入統一管理。
支持靈活提取。靈活就業人員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貸款本息已結清的情況下,不受用途、頻率、額度等限制,可提取自愿繳存部分的住房公積金,也可自愿終止繳存使用協議,隨時申請退出。靈活就業人員在貸款本息未結清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僅可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實行存貸掛鉤。實行繳存貢獻與貸款權利相匹配的存貸掛鉤機制,結合繳存貢獻評價,綜合繳存余額和繳存時長等因素,確定貸款額度,體現“長繳多貸、多繳多貸”和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
加大政策支持。住房保障部門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租房押金減免、公租房或保障性租賃住房優先等政策支持。市財政對自愿繳存的高校等畢業生給予繳存補貼。鼓勵支持金融機構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金融增值服務。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可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依法扣除。繳存達到一定時限且未使用的可享受利息補貼。探索開展靈活就業人員繳存權益在親屬之間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