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江北區房票政策出臺,該政策最大的亮點是:住宅征遷戶可以先按房票面值提款再買房,且區外房票在指定時間內到江北區購房,可享受最高4%的獎勵。此外,江北區房票獎勵,可用于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商鋪及辦公用房。
經江北區政府批準的全區范圍內城市拆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農村拆遷(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及全域國土空間綜合整治項目,均適用房票。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住宅被拆遷、收購,才能拿房票。商鋪、辦公房、廠房、車位等非住宅拆遷,不在房票安置范圍。
江北房票可在寧波市六區及高新區范圍內統一的房源超市中購買新建商品房,在江北區內還可購買新建商業及辦公用房,但不能買二手房。
江北政策明確,房票票面金額為國有土地上被征收住宅房屋評估價值或集體土地上被拆遷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金額,不包括貨幣補償補助、簽約搬遷獎勵等。
房票只能用于購房且通過購房進行實名制轉讓(因繼承發生流轉的除外),轉讓至房地產開發企業名下的房票不得再次轉讓。
江北明確,自房票生效之日起12個月內,購買房源超市中江北全區范圍內的新建商品住宅、新建商業及辦公用房的,按票面金額(實際購房資金少于票面金額的按納稅憑證記載的購房資金)的4%給予購房獎勵。
購房獎勵不與江北區其他購房獎勵、補助等政策重復享受。
房票的兌付金額包括票面金額、截止兌付日的利息以及購房獎勵;房票有效期內(12個月以內)按照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結算利息,逾期部分按兌付前一日活期存款利率結算利息。每張房票實行一次性兌付。
值得一提的是,江北房票政策中有一條特別支持措施:由區住建局向寧波市六區及高新區統一房源超市提供房源信息。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持房票購買江北區新建商品住宅、商業、辦公用房的購房人,提供優于市場的購房價格優惠。
江北區進入寧波市六區統一房源超市的新建商品房項目(含江北區新建商業和辦公用房)需報請區政府審批準入。
江北房票政策明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間,持寧波市其他市五區及高新區房票,到江北區購買納入房票獎勵政策的房源,可享受與本區房票同等的優惠政策,即按票面金額(實際購房資金少于票面金額的按納稅憑證記載的購房資金)的4%給予購房獎勵。
期滿后,該房票購房獎勵政策是否延長,將視情另行公布。
持江北區房票到寧波其他市五區及高新區購房的,房票獎勵按購買房屋所在區政府相關規定執行,獎勵資金由房源所在地政府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