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北京市公布《關于加強新時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圍繞高技能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等主要環節,集中推出18條工作舉措。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吳曉軍在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截至目前,北京市技能人才總量為340萬,占就業人員的比例為30.4%;高技能人才總量為115萬人,占技能人才的比例為33.8%。
在培養方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強化政企社協同、產教訓融合。《實施方案》提到,將高技能人才培養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情況納入國有企業考核評價體系;在本市重大工程項目招投標、評優和資質評估工作中,高技能人才配置狀況要作為生產經營性企業及其他實體參與競標或評比的重要考量因素。
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新型學徒制,重點支持急需緊缺職業(工種)技能人才培養。探索校企共建企業學院、產業學院或技工教育聯盟(集團)。
《實施方案》指出,要實施急需緊缺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加強先進制造業高技能人才培養,探索建立數字技能人才培養試驗區,大力培養數字技術技能人才。
在人才使用方面,要瞄準關鍵核心領域“卡脖子”難題,支持建立高技能領軍人才“揭榜領題”制度,通過企業出題發榜、高技能人才技術攻關,發揮高技能領軍人才在企業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中的重要作用;實行“技師+工程師”等團隊合作模式。
《實施方案》還提到,優化穩才留才引才機制。符合條件的優秀高技能人才可直接辦理人才引進;健全人才服務體系,引導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高技能人才可按規定享受住房、教育、醫療等各方面保障服務。
在人才評價方面,《實施方案》提出,要健全評價機制,不拘一格評價和選拔人才。要以日常表現、工作能力、業績貢獻為導向,創新技能人才評價方式,支持對優秀技能人才直接認定或破格晉升職業技能等級。此外,還要支持具備條件的各級各類企業和用人單位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